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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颁发中国护照须知
2020-02-15 16:45

   【适用情形】居住在斯洛伐克、从未持有有效护照的中国公民以及在斯洛伐克出生、不具有外国国籍的中国籍儿童,可申请颁发护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规定:“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所需材料】 

    1、照片。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头发勿遮挡耳廓,点击这里查阅照片规格要求。

  2、父母双方护照原件。

    3、父母双方在未成年人出生时持有的外国居留证原件或签证原件。

    4、出生证明。

  5、如新生儿父亲无法找到(联系不上且无法提供相应身份信息),母亲须提交书面声明,说明新生儿父亲国籍身份、居留等具体情况,以供使馆进行国籍认定。

    【办理方式】申请人须通过“中国领事”APP上传上述材料进行申请。

    【办证时间】

    护照办理无加急服务,颁发护照通常需要7-10个工作日。申请人可在APP查询办证进度。

    护照办妥一年内未领取者,护照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护照申请。

 【交费和取证】  

    1、申请人在APP提示“待取证”后,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交费并领取护照。  

2、颁发护照收费16欧元,申请人需提前2天到斯洛伐克CSOB银行或通过网上银行转账将办证费用存入我馆账户:SK277500 0000 0040 0123 8502。付款时切记提在回执上注明付款识别码(VARIABLINY SYMBOL)即取证单单号。请打印支付凭证,到领事大厅取证时提供,待使馆领事部核实到帐后方可取证。不接受现金或个人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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