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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补发中国护照须知
2020-02-15 16:44

   【适用情形】在斯洛伐克的中国公民护照遗失、被盗或因损毁而影响正常使用的可申请补发护照。

   【材料清单】

  1、证件照:近期6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证件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48mmx33mm,头部宽15mm-22mm、高28mm-33mm,背景为白色,不得着浅色衣服,表情自然,双眼睁开,双唇自然闭合,全部面部特征清晰可见,头发勿遮挡耳廓。

为避免因照片质量问题影响证件申请,请您在务必仔细阅读《电子护照人像照片规格要求》。

    在上传过程中,可忽略系统关于“证件照不合格”的提示,领事将在后台对上传照片进行人工判定。

    2、原护照资料页复印件(如有,如无请提交其他能够证明中国国籍和身份的材料,如:户口簿、身份证或出生公证等复印件)。护照损毁的,需交回损毁护照。

    3、填写《护照遗失、被盗、损毁情况说明》(详见下方附件)。

  4、未满16周岁申请人申请补发护照,应由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到场或陪同视频见面,该监护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材料(如护照、旅行证)以及监护关系凭证(如出生证明等)。

    【办理方式】申请人在“中国领事”APP上传上述材料进行申请,待系统提示“初审已通过后”,请于每周二/周四下午14:30-17:30到我馆领事部进行指纹采集(未满16周岁申请人可免采指纹)。

  【办证时间】

  补发护照无加急服务,补发护照因需向原发照机关核查身份,所需时间视核查情况而定,通常需要10-15个工作日。申请人可登陆APP查询办证进度。

  【交费和取证】

    待APP显示“制证已完成-待取证”后,可于每周二/周四上午8:30-11:30到我馆领取新护照。

  1、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他人凭取证单及付款证明领取护照。

  2、补发护照收费16欧元,申请人需提通过网上银行或到银行付款将办证费用存入我馆账户:SK277500 0000 0040 0123 8502。付款时切记提醒银行工作人员在存款回执上注明付款识别码(VARIABLINY SYMBOL)即取证单单号。网上支付亦请备注取证单号并打印支付凭证,到领事大厅取证时提供,待使馆领事部核实到帐后方可取证。不接受现金或个人支票。

  【注意事项】

  1、当事人因护照(旅行证)遗失向使领馆提出的补发申请,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可取消或撤回。一旦递交申请,原护照即被宣布作废,即使找回也不能继续使用,应尽快送交使领馆注销。持被宣布作废护照入境,可能会被拒绝入境或被处以罚款。

    2、护照办妥一年内未领取者,护照将被作废销毁,并将可能影响申请人下次护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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