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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自斯洛伐克出发经有关国家中转赴华乘客根据要求做好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通知
2020-08-04 20:07

  一、7月20日中国民航局、海关总署、外交部已发布相关公告,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馆正根据要求进行评估筹备,待条件具备后将适时通过使馆网站对外公布具体实施办法,敬请留意。

  二、目前,自斯洛伐克无直飞航班赴华。经未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其他国家中转赴华的中、外籍乘客,暂无需凭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

  自斯洛伐克启程,经俄罗斯、埃及、巴基斯坦、孟加拉、沙特、乍得等(相关国家名单将不断更新,详见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gj.html)已实施凭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机的国家中转赴华的中、外籍乘客,必须预先在斯洛伐克完成新冠核酸检测,并凭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申领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中国籍)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籍)。航空公司将在乘客中转登机前予以查验。拟赴上述六国中转的乘客,请务必按要求预先申领上述健康码或健康状况声明书,并确保在中转时有效,否则将在中转地登机受阻,造成滞留等后果。

  三、有关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证明的审核办法

  (一)检测时间和检测机构

  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应于乘客中转登机前5天内在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领馆认可的检测机构(名单见附件1)完成。

  (二)中国公民申领健康码办法

  中国公民应在获得核酸PCR检测阴性证明24小时内,登录健康码国际版微信小程序,申报个人情况并拍照上传新冠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正面拍照,需要清晰显示姓名、检测结果和报告出具时间)。经我馆在系统中复核通过后,当事人可获得带“HS”标识的绿色健康码。如需要,请点击以下链接https://hr.cs.mfa.gov.cn/help_two/help-two/hs.html,查看“中国公民核酸检测证明申报常见问题解答”。请注意在健康码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三)外国公民健康状况声明书办理办法

  外国公民应在获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后,将有效护照资料页、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申请人已签字的健康状况声明书(式样见附件2)的扫描件,发送至中国使领馆核酸检测报告专用电子邮箱covidpcrtestsvk@gmail.com 。我馆审核通过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将健康状况声明书扫描件发还申请人,请申请人自行打印并携带至机场。请注意在健康状况声明书有效期内中转乘机,并在登机前配合航空公司查验。

  附件1: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馆认可的核酸检测机构名单

  附件2:健康状况声明书(外国公民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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