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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斯洛伐克大使馆提醒在斯中国公民遵守当地交通法规并注意行车安全
2013-07-02 20:32

  中国驻斯洛伐克大使馆提醒广大同胞,如您打算到斯洛伐克自驾游,一定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佩系安全带。根据斯交通法,无论驾驶员还是乘客,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佩系安全带;

  二、驾车不打电话。驾驶员在行车过程中严禁接打电话或操作手机。使用蓝牙等免提设备接打电话不在此列;

  三、切勿酒后驾车。斯洛伐克对机动车驾驶员血液中酒精含量"零容忍"(不得超过0‰),酒后驾车情节严重者将面临刑事处罚;

  四、严格遵守限速规定。斯洛伐克城区内限速50公里/小时,城区外限速90公里/小时,高速公路限速130公里/小时,超速被查将被处以高额罚款;

  五、行车必须全天候开头灯。斯洛伐克交通法规定,即使在阳光明媚的白天行车时亦必须开启机动车头灯;

  六、为儿童备好安全座椅。12岁以下或身高不足150cm的儿童乘车必须使用安全座椅;

  七、购买高速公路票。您可在任何加油站购买高速公路票,有10天、30天和一年有效三种类型供选择。无高速公路票如上高速公路会被罚款;

  八、中国驾照在斯洛伐克境内不适用;

  九、随时锁好车门。不论您在车内还是车外,切记随时锁好车门,严防不法分子突然拉开车门抢劫或诱骗驾驶员下车后行窃。

  十、提高警惕,及时报警。如您在行车过程中发现可疑车辆尾随或示意您停车,切勿理会。如有必要,请记下其车牌号并拨打158电话报警。

  中国驻斯洛伐克大使馆领事应急保护电话:+421-949693619。祝广大同胞安全出行,旅行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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