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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馆关于进一步简化中国公民办理护照业务的通知
2018-12-22 00:01

  为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工作的部署,进一步提升在斯中国公民办证体验,便利中国公民办理护照业务,自2019年1月1日起,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馆将进一步简化护照办理要求,具体如下:

  一、除新生儿和停留不足180天的短期出国者(如游客)外,申请护照换发或补发者,只需要提供本人护照及下列有效材料中的任何一种即可:

  1、斯洛伐克居留卡;

  2、斯洛伐克身份证;

  3、斯洛伐克医疗卡、社保卡;

  4、斯洛伐克驾照;

  此外,斯洛伐克银行对账单,房租缴纳证明,或者自来水、用电、燃气或电话账单等(期限均在180天以上),也可以作为说明申请人在斯洛伐克居住的证明文件。

  二、未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办理证照,只需要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中的一方陪同前来,并出具同意办理证照意见。

  三、申请人在我馆申办护照时,现场填写、签署《国籍状况声明书》。

  四、我馆关于护照网上预约的有关要求不变。凡是通过“海外护照在线预约系统”提交的申请,申请人可凭预约号、档案号或取证单号在系统首页“办理进度查询”中获取本人护照办理状态。系统还会将办理进度自动发送至申请人在线填表登记的电子邮箱。当查询显示或电邮提示“您的新护照已到达我馆,可以领取”时,申请人即可持取证单到我馆领取新护照,并可对我馆窗口服务、业务办理、办证环境等进行领事服务在线评价。

  五、因公护照业务仍按以往规定受理。

  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馆衷心感谢各界人士对我馆领事证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国驻斯洛伐克使馆

  201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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